天災頻繁,事先防範更為重要 

這次農曆年前的花蓮大地震 位處震央的花蓮市的統帥飯店等至少5棟大樓倒塌,另有多棟大樓傾斜,其中位於公園路上的統帥飯店整棟大樓傾倒與前年一樣過農曆年前的台南大地震不僅震倒了台南維冠大樓,也讓許多人的房子也出現牆壁裂痕、水管破掉、天花板漏水等問題。

原本以為有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應該多少可以補貼點繕修費用,沒想到保險公司竟然說房子沒傾斜就不符合理賠條件?

原來地震基本險只有房屋全倒半倒時才可理賠! 4日晚間起花蓮24小時連震28次。根據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統計,民眾的住宅地震險投保率僅3成,而且在2年前強震發生後的年統計成長率不到1%建議民眾可視自身需求審慎規劃,轉嫁重大自然災害可能帶來的財務等經濟損失。

在921過後,政府為了讓社會大眾可以在震災後儘速獲得基本經濟支援,因此從民國91年4月1日起實施住宅地震保險制度規定購買住宅火險就一定要加買地震基本險,而銀行也規定房子如需貸款,除了像以往一樣需投保住宅火險,還要強制加保地震基本險

這種「地震基本險」,全台統一費率都一樣是1350元,不會因地區、房價而有差異。但最高理賠上限僅150萬,且規定建物全損(即全倒半倒狀態)才能理賠,對於現金房價高漲,處處動輒千萬的台灣來說,理賠金額只能算是杯水車薪,遠遠與本身的經濟損失相距甚遠。

 

先保火險再保地震險 

住宅或居家火險是最基本的險種,一般須先保火險才能投保地震險,市場普遍常見的有4種地震險,政策上的「基本地震險」只保障房屋全倒與鑑定全倒,最高150萬及20萬臨時住宿費用;另外「輕損地震險」主要是針對房屋部分損毀,如牆壁龜裂、磁磚、玻璃破裂等,而屋內的動產,如廚櫃或家電摔落等也在保障範圍內。

至於「超額地震險」是為了填補基本地震險在房屋造價超過150萬所設計,適用於造價較高的房屋額外加保;「擴大地震險」則是結合輕損地震險超額地震險的優點,1年期保費2492元,平均每天不到7元,承保事故所致損失,理賠不受建築物半倒全倒的限制。

 

房貸還清亦勿疏忽投保

房子的價值包含房屋造價土地價值,房屋投保只需考量房屋造價,不需考量土地價值,以30坪的房屋投保額300萬為例,1年住宅火險基本地震險保費只需2000元左右;若擴大為完整保障居家綜合保險,就不用擔心理賠時,尚須計算不足額比例分攤、折舊、自負額等,年保費3000元左右。

目前國內地震險投保率為33~34%,大多保戶均是因應貸款銀行保障債權的要求而投保,反而很多無房貸或是貸款已經還清的屋主,卻疏忽了要幫房子投保。目前尚未投保火險地震險的屋主,無論有沒有房貸,都應提高風險意識,主動向熟悉的銀行或保險公司詢問,參照自身房屋需求主動投保、讓愛屋保障無缺口。 

例如重置成本300萬的房屋,地震基本險理賠150萬,但其中60%都得先償還給銀行,保戶僅能拿到剩餘60萬。但如果保戶有加購超額地震險擴大地震險,且建物重置成本超過150萬,則超過150萬的部分是不必優先償還給銀行

Q1:那些財產可以獲得「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之保障?

住宅房屋(建築物本身)可以獲得地震基本保險之保障,但如果住宅的全部或一部分是作為【辦公、加工、製造或營業】用,就不屬於「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障範圍。

 

Q2: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中的「地震基本保險」保額最高150萬之保障,我想保至1000萬,可以嗎?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僅提供基本保障,保險金額最高為新台幣150萬元。住宅所有權人考量本身住宅造價,如欲購買超過新台幣150萬元以上的保障或地震所致住宅之部分損失或住宅內動產損失者,可另向原投保的保險公司投保「擴大地震險」

 

Q3: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中的「建築物內動產」是指什麼?

指的是家中及其他置存於建築物內,供生活起居所需之一切物品;包含家中可移動的物品,即稱之為動產如:電視、沙發、冷氣機、洗衣機等。而室內裝潢、馬桶、中央空調冷暖氣設備等固定物品則為不動產,屬建築物的理賠項目。

 

Q4: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中的「建築物內動產」,有包括屋內的古董、字畫、珠寶等名貴物品嗎?

承保範圍不包括古董、字畫、珠寶等主觀價值難以認定的物品;也不含動植物,如盆景、飼養的寵物等,但魚缸因火災受損有賠,魚缸內的觀賞魚不賠。

 

Q5: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中所指的「建築物內動產」,有包含「屋內房客」的動產嗎?

不包括承租人;但有包括受僱人,如家裡的傭人等的動產。法規規定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建築物內動產」指「被保險人及其配偶家屬,或同居人」所有、租用、借用之生活起居所需物品。

 

Q6: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之「理賠標準」為何?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承保住宅建築物直接因地震震動或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海嘯、海潮高漲及洪水等事故所致之「全損」

所謂「全損」是指:

一、經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逕予拆除。

二、經本保險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結構土木地質等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為危險事故發生時之重置成本百分之五十以上

 

Q7: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單過戶應檢附之文件」?

保單(含批單)正本轉讓同意書(保險公司提供)及清償證明(如有銀行抵押);如批改事項涉及銀行抵押部分,可直接請銀行承辦人員來電申請變更。

21世紀中最大的謊言 :

【有土斯有財】的迷思 ?

最慘受災戶 買28戶國盛全毀

影片來源 : SETN三立新聞網

「房子」真的是最安全保值的資產 ?

 花蓮強震重災區之一國盛六街,開放民眾回家拿東西。國盛六街三棟大樓倒塌,許多民眾無家可歸,地震第三天,民眾終於可以回家收拾物品和貴重物品,但回到家中看到家園面目全非,都顯著相當無奈。

其中有一名受災戶還在其中大樓買了28戶,沒想到一場強震家產一夕之間全毀,不只要面臨全部拆除的窘境,一樣還要償還當初跟銀行房貸的金額。許多人把房子視為穩賺不賠的投資方式,但其實不然!

台灣正處於菲律賓歐亞板塊交接地帶,每年地震活絡頻繁,如果把資產都全壓於不動產中的地上物,房子不只會隨著時間有折舊的問題以外,沒辦法達到所謂的完全保值跟增值

如果發生像這次無法預期的天災人禍,可能資產一夕之間全沒以外,還必須去償還當初跟銀行貸款的款項!建議把資金、資產上,能夠規劃放在「金融資產」上面更顯著保本安全。

一般人都認為買保險就有保障了,但買的保險額度是否足夠、規劃方向是否正確,都顯得更為重要與當務之急,然而萬一父母不幸發生意外,子女年紀還小,保險金很可能被詐騙或被年輕的子女任意揮霍,為讓親人能確保得到保障,建議可將保險金信託,3000~5000元就能信託保險金,達到真正照顧家人的心願。

所謂保險金信託,就是先和銀行簽約,將未來保險理賠金作為信託財產。被保險人不幸身故時,保險公司將保險金直接撥入受託銀行信託專戶,由銀行依約定管理、運用及給付受益人保險金至於安排給付項目建議以受益人的生活費、教育費及醫療費等基本生活所需為主,不需設定過多給付項目,導致信託資金迅速用完。避免受益人馬上就將全年生活費花光。 延伸閱讀『聰明夫妻致富術』 七百元滾成七千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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